N本报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徐立强 林昭霞 林湄娇
昨日,两月记者从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获悉,秀屿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。首例10月20日,醉驾经法院审理后公开宣判,被判由秀屿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拘役被告人李某德危险驾驶案,